济南市农业局关于提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有关材料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发)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农业监察支队、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根据市创城办要求,为向国家食药总局委托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提供我市“创城”工作相关证明材料,进一步说明我市农业系统“创城”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现请有关部门(单位)提供“创城”工作照片。
具体类别: 1.农业投入品执法类;2.农产品抽样检测类;3.农药店专项整治类;4.农业标准化生产类;5.农药经营备案告知类;6.农产品执法人员培训类;7.农药经营人员培训类;8.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培训类;9.农产品市场准出与市场准入类;10.园区基地检测室(人员、设备)类;11.追溯体系建设类;12.监管情况记录类;13.农产品生产记录类;14.农产品品牌建设类;15.问题后续处理类;16.协管员经费发放情况类。
有关要求: 1.照片依上述类别分别打包并做好注明;2.请于3月28日(本周二)上午11:00前将电子压缩版报市局质监处。
联 系 人:翟玉强 武庆祥
联系电话:66609135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济南市农业局
2017年3月27日
来源: 济南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