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千年历史古城百年商埠有望全面复兴

08.09.2014  23:49

  记者从3月1日召开的济南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历史文化名城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了解到,济南市历史文化名城委员会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名城委”主任由市长杨鲁豫担任,委员由济南市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区政府负责人组成,受市规委委托,承担全市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与发展工作的政策研究、协调组织、推进实施、指导监督等工作职能。

  至此,济南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形成了由市规委及下设主任委员会、历史文化名城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公众代表委员会组成的“1+4”组织架构。“要把握好保护遗存与发展经济、政府主导与多元参与、名城建设与特色传承、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等四个方面的关系,创新发展思路,充分利用好泉水、古城、商埠、文物古迹、文化遗产等大量资源,带动经济发展,提升城市品质。”杨鲁豫说。

  按照“整合资源、激活存量、创造价值”的思路,济南将完善名城工作机制,以保护名城整体格局、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名镇名村、文物保护单位、优秀历史建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启动新一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加强重点区域的城市设计,完善重要保护节点的设计引导,逐步形成“面、线、点”相结合的历史文化风貌保护体系。

  据介绍,济南市将尽快研究制定促进名城发展的具体政策,结合古城区、商埠区保护和发展规划的实施,进一步发掘古城及其周边的泉水资源,提升护城河沿线景观。择优确定名城发展示范项目,鼓励民俗经济、文化展览、旅游服务、创意产业等融合发展,实现千年古城区和百年商埠区的全面复兴。

  济南将打造一批优秀风景名胜区,培育一批历史文化名村和旅游名村,申报公布一批优秀历史建筑,修缮维护一批濒危建筑,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同时,加快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完善古城区、商埠区基础设施,提高城市承载力,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和就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