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审计局争做用法先行者
近年来,济南市历城区审计局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学法、普法、建章立制,积极争做用法先行者,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学法——领导重视、全员参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该局党组高度重视各类法律法规的学习,专门研究部署,制定全员学习计划,对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和学习重点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实行领导干部分工负责制,局长、副局长各负其责,带头学习,并结合各自的分工和学习体会亲自讲解。一是积极参加上级审计机关、区人大、区纪委、区法制办等举办的《审计法》、《预算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讲座。二是结合执法证年审工作,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并组织参加考试,且顺利通过。三是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组织全体人员重新梳理和学习审计法律法规。四是结合审计项目,不定期召开学习座谈会,汇报交流各自对审计法律法规规章的理解,集思广益,共同提高。五是结合项目审理结果,充分利用幻灯片、审计办公网络等手段和条件,将审计项目质量的标准要求和审理发现的问题以及新准则的要求做成幻灯片,进行比对,引导全体人员深入学习。
二、普法——加大宣传、部门配合、重点突出、效果显著
该局借助电视台、报纸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加大对审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各界知晓审计、理解审计、支持审计。一是关键环节进行普法,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与日常审计工作密切结合,充分利用召开审计进点会、现场审计、延伸审计、征求意见等环节进行普法。二是开辟专栏广泛普法,在《历城报》开辟《审计知识》专栏、在局网站连续系统的进行广泛普法。三是撰写稿件总结普法做法宣传普法。四是专项授课普法,为全区教育系统、粮食系统、2个街道办事处及下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举办4次审计法律法规知识授课进行普法。
三、建章立制——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形成体系、规范行为
该局结合当地实际,健全审计法制体系建设。根据新修订、完善和出台的一系列审计法律法规,及时完善更新我区以前制定的规定规范制度,保证了规定规范制度的指导性、时效性和实用性。先后出台了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制定了审计结果运用、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审计项目审理等制度办法,完善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聘用中介机构管理、考核的办法。
目前,济南市历城区审计执法环境良好,区人大、区政府高度重视,被审计对象积极配合,相关机关依法协助,区审计局积极作为。2014年以来共完成审计项目62个, 提出审计建议78条,下达审计决定18个,审计报告落实率、审计建议采纳率、审计决定执行率均达到100%,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诉讼或政府裁决事项;发布审计公告2个;区领导批示审计报告13份;撰写的审计信息宣传稿件被党委政府采用126篇次、上级审计机关采用169篇次;获得省厅表彰、市局优秀、市局表彰项目各1个;移送案件线索3起,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并查处3起,5名责任人受到党纪处分,1人被移送司法机关。(陈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