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大盘”敲定
《济南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根据方案,我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总目标是: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就全面深化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等方面提出10项改革任务,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行全面部署。
改革医院管理体制
措施
●每个县(市)区重点办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
●千人床位数达4张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
●卫计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建立科学补偿机制
措施
●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中草药、中药饮片除外)
●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床位等价格,降低药品价格
●医保基金通过购买服务对医院基本医疗服务予以及时补偿
加强药品供应保障
措施
●实施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
●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纳入省级集中采购
改革医保支付制度
措施
●逐步建立跨市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合作机制
●医疗费用指标与基金支付挂钩,鼓励医院严格控制医疗费用
深化分配制度改革
措施
●自主拟定岗位设置,人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
●允许公立医院医生通过多点执业获取合规报酬
●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
加强医院内部管理
措施
●严禁将院长收入与医院收入直接挂钩
●基本药物与常用药品占比至少达八成
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措施
●各县(市)区至少1家公立医院与三级医院“结对子”
●到2015年底实现省级远程医疗网络对县级公立医院的全覆盖
积极推动社会办医
措施
●明年底前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占比超两成
●非公立医疗机构多方面可享同等对待
构建分级诊疗格局
措施
●探索建立城乡医疗联合体
●力争明年底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九成
强化医疗质量监管
措施
●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全面客观评价医疗质量
●加快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有效化解医疗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