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局长会议
3月10日,济南市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各县(市)区民宗局局长、副局长,市民族宗教局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会上宣读了《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市民族宗教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并颁奖。历下、天桥、平阴、商河4个区县民宗局长就2014年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市民族宗教局局长米俊伟作工作报告。
米俊伟指出,2014年,济南市民族宗教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凝心聚力,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有力维护了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大局,为“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做出了新贡献。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取得新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取得新成效,宗教领域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有了新提升,全市民族宗教系统作风建设得到了新加强。
关于2015年重点工作,会议提出五点要求:一是以召开市委民族工作会议为契机,努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上新台阶。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以及随后召开的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着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建设;进一步做好城市和社区民族工作;继续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的稳定工作。二是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努力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要打好“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战;进一步加强扶持项目的监督管理;研究编制好济南市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积极争取优质教育资源向民族学校倾斜;广泛开展少数民族群体性文化活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支持民族村(社区)卫生室建设。三是以法治的方式为手段,努力推进宗教事务的规范化管理。要积极支持宗教界在法制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继续以“教风”为主题深入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继续加大力度,推动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四是以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为突破口,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着力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继续抓好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这两个专项工作;支持和指导全市性宗教团体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人才建设和档案管理工作;支持宗教界在公益慈善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五是以提高工作能力为核心,进一步加强民宗系统自身建设。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加强信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