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通告
07.08.2017 18:35
本文来源: 建设局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通告
济建发〔2017〕47号
根据建筑业改革发展需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7〕19号文件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57号)规定,我委正在研究制定新的建筑劳务作业管理规定,自即日起不再受理建筑施工劳务资质核准申请。在新管理规定实施前,持有旧版劳务分包(脚手架作业分包和模板作业分包除外)企业资质证书和新版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证书的劳务作业单位,可依据原证书继续从事劳务作业业务。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8月7日
本文来源: 建设局
07.08.2017 18:35
关于2017年第43批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名单的通告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建设局
关于2017年第42批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名单的通告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局
关于2017年第41批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名单的通告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