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

12.05.2015  12:45
          济南市环保局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扬尘治理及渣土整治行动、工业污染源达标提升行动、餐饮油烟治理行动、机动车污染治理行动、工业余热利用行动、油品品质保障行动、清洁能源推广行动、东部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及落后产能淘汰行动、绿色生态屏障建设行动、全民参与环保行动),重点完善组织保障、督查落实体制机制。明确每项行动的完成时限和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时间节点,制定具体实施步骤及分阶段措施,重点督查与独立暗查相结合动态跟踪问效,确保统一行动、分类推进、挂图作战。       自去年11月“十大行动”启动实施以来,已经对全市6000余处工地全面推行扬尘防治工程监理并严格责任追究;完成了火电(热电)企业总装机容量1686兆瓦的脱硫增容改造和总装机容量1102兆瓦的脱硝治理改造;淘汰了29家单位的38台(合计687蒸吨)燃煤锅炉;推进各县(市)完成高污染燃料控制区划定;推进黄标车提前淘汰及柴油黄标车“黄改绿”,完成黄标车淘汰40491辆;取缔关停加油站(点)362处;对858个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餐饮单位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淘汰章丘鑫岳公司三号煤矿等6处煤矿合计产能84万吨;完成华电章丘电厂余热利用供热工程一期唐冶西路等热力管网建设22.82公里,完成黄台电厂余热利用供热工程项目环评、立项及工业北路等路段管网规划手续;完成中德设备等7家企业的搬迁改造和济南电筒厂、金冠毛纺等5家企业停产停业。       同时,加大环保宣传与舆论监督力度,积极动员引导全社会群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全市新建成运行8个县级环境空气监测点位、5个市区新增空气监测点位、2个环境空气区域监测点位,形成了由8个国控点位、11个省控点位、11个市控点位共计30个监测子站组成的全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络,实现环境空气质量的实时动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