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济南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征求意见稿)》等合同文本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19.09.2014 21:33
本文来源: 工商局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公布《济南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征求意见稿)》等
合同文本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本市存量房屋(即二手房屋)买卖行为,明确存量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的规定,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和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了《济南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征求意见稿)》、《济南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征求意见稿)》等合同文本。现向广大市民及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广大市民和有关单位可以在2014年9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或[email protected]。
附:
1.《济南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出售委托)》
2.《济南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经纪成交)》
3.《济南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自行成交)》
2014年9月17日
本文来源: 工商局
19.09.2014 21:33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