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暨济南市学习贯彻《反恐怖主义法》宣传周活动启动
6月13日上午,山东省反恐办、济南市反恐办在我市泉城广场举办山东省暨济南市学习贯彻《反恐怖主义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江汀,省军区参谋长周月星、武警山东省总队副司令员张正江,省公安厅副厅长王兆玉和济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占国,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公安局局长吴德生,济南警备区副司令员崔振林、武警济南市支队支队长臧金友,市反恐办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程绍春等领导同志出席活动。省反恐办、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济南铁路公安局、济南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分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反恐办、重点目标单位和市公安局相关警种、分局以及社会群众、反恐志愿者等6000余人参加了活动。
活动期间,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品、设立咨询台、展出宣传板、泉城广场大屏幕播放反恐动漫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反恐怖主义法》相关知识。宣传活动共发放《反恐怖主义法》单行本、《公民防范恐怖袭击手册》、《公民举报涉恐线索奖励办法》等宣传资料1.5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同时向民众展示了应急处突队伍和部分反恐武器装备。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知恐、识恐、防恐、反恐”的意识,提升了全体反恐工作者依法行政的能力,形成了“全民反恐”的浓厚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反恐怖主义法》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一部规范政府和社会开展反恐怖工作的法律,广泛规定了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反恐怖主义职责任务、手段措施和法律责任,是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依靠、动员所有国家机关、武装力量、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开展反恐怖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为依法打击暴恐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