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实行环保网格员持证上岗制度

21.12.2017  20:29
      为进一步增强环保网格员的属地管理责任意识,规范网格员现场巡查行为,济南市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环保网格员持证上岗制度。各县区环保网格员需经县区、镇街统一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环保网格员巡查证”开展巡查活动。巡查证实行备案管理,由济南市环保局监制,各县区环保局按照统一编码规则为每位网格员确定证件编号,并分别制发,报市环保局备案。
      实行环保网格员持证上岗制度,一是有效解决网格员巡查过程中遇到的“脸难看、话难听、门难进”问题,为网格员开展日常巡查工作提供保障;二是便于从全市、县区、镇街三个层面对网格员进行日常管理,进一步增强网格化环境监管的规范性、制度化;三是强化网格员的职业认同感和工作责任感,更加有效地提升环境监管效能;四是增强公众环保意识,提升社会对环境保护参与度,形成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