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审计局海绵城市建设审计侧记

05.05.2017  12:02

2015年,济南市成为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市之一, 2016年,济南市海绵城市建设全面展开。按照建设方案,海绵城市总投资78.4亿元,其中PPP项目总投资52.6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67%。为切实保障政府投资效益,保证海绵城市建设质量,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效果,济南市审计局从“项目评估、资金流向、合同履约”三个方面开展审计监督,为保障海绵城市建设顺利实施献策献力。

立足项目评估  降低市场风险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是济南市首次采用PPP模式和基金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的建设活动。其中,PPP项目投资52.6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67%,所占投资比重较大。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从以下两个方面就PPP项目进行评估,并提出合理意见建议。一方面全面分析海绵城市整体资金构成,了解海绵城市建设资金来源总体情况。摸清海绵城市建设项目43大类139个分项工程总投资78.4亿元中,PPP模式、基金模式、财政直接投资分别占比情况,分析各部分资金占比的科学行、经济性和可行性。通过对比分析,发现在保证海绵城市项目顺利进行的前提下,PPP模式融资占比偏高,增加财政长期负担的问题。另一方面重点对PPP项目中存量项目置换社会资金行为进行绩效分析,主要是对存量项目融资的资金成本率进行计算对比。审计中通过对存量项目资金置换付费行为(存量项目中可用性付费)全生命周期的资金成本测算发现存量项目资金成本较高等问题。审计指出该问题后,相关单位对部分利率达到8%的变相注资的社会资金予以退还。

围绕资金流向  提高使用效益

审计组在全面分析海绵城市资金结构的基础上,分别按照不同资金来源,沿着资金流向,检查资金使用情况。一是从资金管理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入手,按照资金去向审计,调查了住建委、园林、水利等6个部门,并延伸审计了运营公司等18个单位的资金情况。二是从资金拨付环节上关注是否存在资金拨付不及时、不到位,长期滞留或闲置资金。三是从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环节上检查有无挤占、挪用、截留专项资金等问题。从查阅外部资料入手进一步验证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如调取银行对账单核实每笔资金往来,有无短期挪用资金未在账目反映此项业务的问题。

通过审计发现海绵城市资金管理使用中一方面存在资金滞留,而另一方面个别项目又因为资金不到位而停工等突出问题。同时,审计分析了造成资金滞留的原因,提出了审计建议,降低财务成本,减少资金滞留浪费,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依托合同履约  保障顺利运行

重点对PPP项目合同是否履行招标投标承诺,合同的计价条款以及后期运营维护的相关条款进行了审计分析,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改正,堵塞合同与管理漏洞,避免损失风险。完善了海绵城市资金整体实施方案,优化资金结构,避免了资金闲置;督促社会资本履行合同约定,补缴了2亿元注册资本金,保证了PPP项目的顺利启动和加速推进,为后续项目融资奠定了坚实基础。修订完善了相关合同条款,对审计发现的PPP项目合同计价条款存在7600万元潜在损失风险问题,相关部门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在保证社会资本合理利润的前提下,结合市场因素,与社会资本协商确定了相关条款,降低了损失风险。通过加强部门之间、部门与PPP社会资本之间的协调调度,调整项目进度计划,以及督促PPP社会资本资金及时到位,保证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顺利启动和加速推进。 (郭忠文 李建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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