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将开展“绿城”“花城”建设三年行动
为实现“绿城”“花城”“泉城”三城共辉,济南市近日出台《济南市“绿城”“花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济南市提出,对标深圳等先进城市,力争用3年时间(2019-2021年),搭建起“绿城”“花城”基本框架,营造“森林围城、绿道穿城、花景满城、四季绿城”的城市景观形象。
济南市提出,要规划、建设、改造、提升一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公园,大幅增加公园数量,提升公园服务半径覆盖率,实现“千园之城”目标;建设提升一批花卉景观大道、花漾街区,增添城市色彩,初步塑造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花城”景象。实施森林保护与修复,完善城乡一体的绿化格局;开展绿色通道建设,打造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的通道景观;科学规划绿道网络,高标准实施绿道建设,初步构建全市绿道网体系。到2021年底,建成区绿地率稳定在3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5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0%,森林覆盖率达到26%,全市绿化美化整体水平达到全省一流、全国先进。
在重点任务中,济南市明确,要加快推进自然公园建设、城市公园建设、花卉景观大道建设、花漾街区建设、森林生态保护与修复、绿色通道建设、绿道网建设,以及组织举办丰富多彩的花事活动等8项任务。在具体目标上,到2021年全市新建各类自然公园23个;新建各类城市公园388个;建设提升花卉景观大道200条;建设提升花漾街区100处;完成新造林和高标准农田林网26.45万亩;完成高速公路、高速铁路(铁路)、国省道路等绿色通道建设400公里,县乡道路绿化率达到85%以上,村级主干道绿化率达到90%以上;建成绿道360公里。
“绿城”“花城”建设三年行动开展过程中,济南市将开展“十佳公园”“十佳花卉景观大道(花漾街区)”“十大最美绿道”评选活动,对涌现出的优秀项目予以表扬奖励。
为确保工作推进,济南市提出,建立完善资金投入机制,为“绿城”“花城”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养护提供坚实资金保障。建设资金实行市、区县共担机制,市、区县财政均列专项建设资金。综合性公园、山体公园、自然公园、社区公园、绿道网、花卉景观大道、花漾街区、绿色通道建设项目,土地流转及地上物补偿由各区县政府承担。
项目建设费用,历下区、历城区、济南高新区,市财政按照投资额10%予以补助;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章丘区,市财政按照投资额30%予以补助;长清区、济阳区、平阴县、商河县、莱芜区、钢城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莱芜高新区,市财政按照投资额50%予以补助;南部山区、市林场,市财政按照投资额100%予以补助。
综合性公园建设,市财政每个最高补助1500万元;社区公园、山体公园建设,市财政每个最高补助800万元;自然公园建设,市财政每个最高补助500万元;绿色通道建设,市财政每亩最高补助7500元。新造林建设,市财政每亩补助1000元(南部山区1500元),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市财政每亩补助500元。建设项目启动后,市财政拨付市级补助资金的60%,项目竣工验收后实施绩效评价,根据实际投资情况进行清算。后续养护资金由各区县自行承担。(记者 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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