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就寒假选择培训机构发出温馨提示

21.01.2015  12:04

寒假即将来临,针对部分家长给孩子选择培训学校学习现象增多,济南市教育局发出温馨提示,指出,中小学生课外时间过多参加培训班,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建议把课外时间交还给孩子。

如果家长执意要给孩子选择培训学校学习,济南市教育局提示请注意以下事项,以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一是在选择培训学校时请注意:培训学校应具有济南市教育局或本市有关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培训学校设立的教学点应具有《济南市民办学校教学点登记证》,证件应在学生报名咨询处的醒目位置悬挂。学校(或教学点)的名称、地址、办学内容等事项应与证件标注的内容相符。

二是在办理入学手续时请注意:坚持自愿入学原则。学生到校,学校应引导学生和家长查看《办学许可证》或《教学点登记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告知学生所学专业的班次、学习时间、收费标准、考勤办法、考核办法、学生评价学校的办法、教学与生活条件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安排学生现场考察。学生满意并填写《济南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学生登记表》,签字认可后方可办理入学、收费等手续。

三是在办理缴费和退费时请注意: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在学校招生咨询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未经公示的收费项目不得实行,学校不得以“建校基金”“教育储备金”等名义向学生和学生家长集资或变相集资。

学制一年以下的非学历教育培训,学生因自身原因退学,在扣除学生已购物品费用后,按实际学习时间折算核退所收费用;学校因刊登、散发虚假招生广告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造成学生退学的,退还学生缴纳的全部费用。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少退费用。

并告诉家长,想了解更多事项,请到市教育局网站( www.jnedu.gov.cn )“教育之窗——成人教育——培训教育”相关栏目查询或拨打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电话问询。(济南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