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管理办事须知
济南市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管理办事须知
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缴存须知
一、缴存单位持以下材料,到市清欠办领取《济南市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缴存(补缴)通知书》、《济南市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监管协议》:
1.中标通知书或施工任务单(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5.《建筑业企业防范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目标承诺书》(仅限施工单位签署)。
二、缴存单位持《济南市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缴存(补缴)通知书》和已签章的《济南市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监管协议》及银行开户相关材料,自行选择监管银行(中国银行市中支行、中信银行明湖支行、招商银行开元支行)开设专用账户,缴存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
三、缴存单位持银行开具的《款项入账证明》、银行收款回执单及相关材料办理施工合同备案手续。
备注:
市清欠办地址:历下区经十路14306号济南市建设大厦910房间,电话:0531-61378851、0531-61378869。
附件:
4. 法人授权委托书
5. 《款项入账证明》
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支取须知
一、缴存单位持书面申请书到市清欠办办理支取审核手续。
二、市清欠办审核后,出具《济南市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支取(返还)通知书》。
三、缴存单位持《济南市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支取(返还)通知书》到监管银行支取保证金。
备注:保证金一经使用,缴存单位须于60日内按规定数额补齐。
附件:
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补缴须知
一、缴存单位到市清欠办领取《济南市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缴存(补缴)通知书》。
二、市清欠办核定补缴金额。
三、缴存单位持《济南市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缴存(补缴)通知书》到监管银行缴存。
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返还须知
一、缴存单位持以下材料,申请返还劳务工资保证金:
1.书面申请书;
2.银行出具的收款回执单(原件与复印件);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与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二、公示期(满20天)后,缴存单位若无拖欠工程款或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市清欠办出具《济南市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支取(返还)通知书》。
三、缴存单位持《济南市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支取(返还)通知书》,到监管银行办理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本金及利息返还手续。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