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济南市建筑起重机械租赁管理办法》起草说明的公告
关于公示《济南市建筑起重机械租赁管理办法》起草说明的公告
为了加强对我市建筑起重机械租赁的监督管理,规范租赁企业行为,促进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济南市建筑起重机械租赁管理办法》,现将起草说明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2月26日
《济南市建筑起重机械租赁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一、《济南市建筑起重机械租赁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
建筑起重机械是建筑施工现场的常见施工设备,在施工现场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建筑起重机械的事故也时有发生。今年以来,我省发生了多起建筑起重机械伤害事故,几起事故均造成了施工人员的群死群伤,社会影响十分恶劣。今年上半年,我市发生两起起重机械事故,造成施工人员3死3伤。造成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有一点是我们不能忽视的,那就是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企业在日常管理中有不到位的地方,不建立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没有建筑起重机械的技术档案,一些设备往往是拆卸完后不经维修保养就拉到另一个施工现场进行安装,留下事故隐患。目前我市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有一百多家,备案的建筑起重机械将近八千台。如此众多的租赁企业及设备,如果不加强对行业监督管理,后果将十分严重。在此背景下,为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我市起重机械租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们起草了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在《办法》起草过程前,我们到福州调研了《福建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暂行规定》。《办法》起草后,我们征求了有关租赁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对《办法》进行了反复认真修改,使之最大限度符合我市实际情况。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六章三十三条。第一章是总则;第二章是租赁企业基本要求;第三章是租赁公司起重机械管理;第四章是“一体化”服务企业管理;第五章是监督管理;第六章是附则;
四、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避免恶性竞争,鼓励企业逐步做大做强
为避免管理混乱、制度不落实、无设备存放场地及技术和维修保养人员的租赁企业扰乱市场,更为了鼓励有诚信、实力强、有设备存放场地,技术人员和维修保养人员素质硬的企业有更好的发展机会,根据济南市大多数企业的实际情况,我们在《办法》第二章中对租赁企业的设备拥有量,技术人员和维修保养人员的人数,设备存放场地的面积等情况进行了量化要求。首先,人员是企业的根本,没有《办法》中要求的人员数量,企业就无法进行规范管理,经过充分调研,在听取15家企业负责人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对企业人员配备进行了明确规定。其次,企业规模是企业能否持续供养其人员的决定因素。目前,济南市租赁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小规模的企业经营无法保证人员的配备,无法进行规范化管理,最终势必导致其建筑起重机械出现安全隐患甚至发生安全事故。我们将租赁企业的最小设备拥有量定在了30台,初步的设想是台阶不要定的太高,鼓励租赁企业规范、有序的发展。目前我市有2/3的租赁企业能满足这一数量要求,其他一些企业经过横向联合也可以较快满足这一要求。租赁企业这一设备数量规模基本可以满足人员正常配备要求。最后,关于场地,企业设备存放及转场保养均需固定场地,其规定也是经充分调研形成的。
(二)起重机械管理
针对今年以来建筑起重机械发生事故的成因,督促租赁企业内部加强管理,给施工现场提供合格的建筑起重机械,在第四章中,我们明确提出了建筑起重机械构配件的使用次数。同时对租赁企业在出租建筑起重机械时配备哪些相关的设施,以及企业如何建立设备技术档案提出了明确要求。另外,我们在本章中还对老旧设备、发生过事故的设备以及进济的设备如何备案、登记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定。
(三)“一体化”服务企业
“一体化”服务是指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拆、维修、保养等工作,由一家具备条件企业全权负责的服务模式。这一模式是借鉴了外地市经验做法,对企业发展、行业规范、明晰责任、避免纠纷很有益处。所以我们鼓励租赁企业和安装企业整合资源,兼并重组,为工程提供“一体化”服务。
(四)监督管理
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市场是长期存在的,所以对从业企业和人员的监督管理也是持续的。在第五章中,我们对如何监督租赁企业以及对其监督哪些内容,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要求。
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