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强化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举措

28.10.2016  21:37

  一是控制燃煤污染。完成今年我市中心城区民用生活燃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按照工作要求不降、支持力度不减的原则,推进建成区外燃煤锅炉淘汰,按计划开展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组织开展取暖期燃煤锅炉专项检查监测,实施24小时不间断检查及密集人工监测,倒逼治理、改造进程。加快黄台电厂余热利用及外热入济、外电入济项目建设进度。

  二是控制扬尘污染。进一步明确各责任单位职责,将“六个百分之百”切实落实到位。扩大道路冲洗机扫覆盖面,对易产生扬尘路段以及重点控制区路段进行全天冲刷,保持道路湿润。及时修复破损路面,加快道路施工进度,缩短道路裸露时间。抓好砂石、泥土、垃圾的运输环节以及工业企业料场堆场的扬尘控制。   

  三是控制机动车污染。强化在用车监管、新车注册和外地转入车辆的环保监管。研究重点路段大型运输车辆分流实施方案。完善成品油长效监管联动机制,严格规范成品油零售企业采购供应渠道,加大抽查抽测频次,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加快制定新能源汽车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 

  四是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按照与京津冀统一预警级别、统一预警标准的原则,完成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修订。加强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适时启动响应,严格组织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最大程度减缓污染。  

  五是加强区域联防联控。深入推进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防控,进一步加强与兄弟市在信息共享、监测预警、联动执法等方面的协作,继续联合周边城市继续开展联动执法,从严查处违法排污行为。落实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通道城市要求,对电力、钢铁、水泥、铸造、砖瓦窑、玻璃行业实施生产调控。   

  六是加强监管。加密对工业污染源的监察、监测频次,对发现的环境违法单位,加大处罚力度,督促整改,发挥倒逼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对重点时段、重点点位深入开展24小时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进行曝光,接受社会监督;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并高限处罚;对拒不整改的,约谈单位负责人,并启动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