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政府法制办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挂组织人事处牌子)
组织协调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督查、信访、应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和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宣传培训;开展对外政府法制业务交流;承担市政府法制咨询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协助市政府办公厅承担市政府领导集体学法工作;负责编辑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汇编的正式版本;负责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标准外文文本的组织译审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报送备案工作。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法规处
拟订政府年度立法计划,报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承办有关市政府规章立法解释的具体工作;负责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对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提出清理或修改意见;承办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审查修改工作;调研、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市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立法听证等工作;负责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省地方性法规草案、省政府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办理工作。
(三)监督协调处
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法律法规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市级行政执法资格审查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承担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参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有关工作;负责仲裁机构的联络工作。
(四)复议立案及应诉指导处(挂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
负责管辖范围内的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备案工作;负责由市政府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认定、协调等事务;指导、监督县(市)、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应诉工作;受市政府委托代理行政应诉和其他诉讼案件;分析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的普遍性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承担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复议案件审理处
负责管辖范围内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承办行政复议案件调查取证、听证、调解和解、送达、复议案卷整理归档等工作。
(六)规范性文件审查处
负责市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事前合法性审查和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办理复议机构、行政管理相对人申请的涉案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有关事项;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
(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处
负责市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市依法行政综合规划、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政策研究的具体工作;承办市政府其他法律事务的代理工作;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专家的联络组织、协调管理以及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监督、规范等工作。
(责任编辑: 信息采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