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环保局四大措施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十项行动"
济南市环保局局长高立文回答记者提问
中国山东网11月21日讯 (记者 张晓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齐抓共管,并且重在落实,环保局作为牵头部门和主管部门,首当其冲要做好各项工作。”在今天下午济南市环保局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济南市环保局局长高立文一表治理大气污染的决心。
日前,济南市出台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以高标准、严要求、超常规的方式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十大行动”,济南市环保局通过建立健全制度、推进工业和采暖污染源的集中治理、增加市级环境监测点、与周边城市联合执法四大措施向雾霾宣战,保卫城市蓝天。
根据“十大行动”,到2014年年底济南市大气环境质量应同比改善10%以上,记者了解到,9月份济南市大气环境质量同比改善了13.7%,10月份同比改善了14.8%。“作为‘十大行动’牵头的职能部门,济南市环保局正积极建立各种制度,完善考核体系,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高立文介绍说。
建立倒逼机制督促企业治污
供暖季来临以后,济南市环保部门对主城区的工业污染、采暖污染以及餐饮企业的油烟污染的治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一方面检查各种治污设施的运行情况,另一方面通过高压的态势倒逼企业对污染源采取措施。高立文说,通过“天天有检查,日日有落实”的方式,首先使大气污染排放达标,最终目的则是要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在治理工业污染源方面,目前济南市东部8企业列入搬迁改造名单,据介绍,大的搬迁原则是污染重的项目先搬走,其他项目循序渐进搬迁,并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逐步落实搬迁逐步细化搬迁程序。对于冬季的采暖污染,济南市将逐步推广清洁能源,代替传统的煤炭,在保证民生的同时减少污染排放。
齐抓共管形成治霾合力
为了更加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济南市的空气质量情况,济南市环保局在原有的8个国家级环境监测点、16个省级监测点和16个市级监测点的基础上,在环境监测点分布较少的区域和新建城区增加14个市级监测点,使监测点的分部更加均匀,及时地监测到污染源,加大治理力度。
以往各个城市的交接处管理松懈,也是排污比较严重的地带,为此济南市环保部门联合周边六个城市,形成“一加六”的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模式,重点加大了薄弱地区的管理力度,通过齐抓共管,改善整个区域的大气污染状况。
高立文表示:“与以往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不同,‘十大行动’组织架构明确,将污染防治的各项责任也都落实到具体的部门,相关的督查、考核机制也正在积极确立。同时我们将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将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传递给社会公众,并倾听来自社会各界的声音。我相信济南的蓝天会越来越多,空气质量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