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复核位居全国第三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第一批示范城市复核结果的通知》,济南市2012-2014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示范期考核取得优异成绩,在全国11个副省级城市中位居第三位,仅次于广州、深圳。
近年来,济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把知识产权作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在全国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一是全面落实示范城市建设任务,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激发了企业自主创新活力,营造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二是完善体制机制,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全面深化市、县(市)区、企业三级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知识产权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三是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不断提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长效协作机制;四是强化政策引导,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优化专利资助政策,引导激励企业创新,提高专利代理服务水平,提升高校院所自主创新能力;五是促进有效运用,凸显知识产权价值,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提升专利信息利用能力,实施外观设计助力竞争力提升工程;六是突出主体地位,服务产业企业发展,探索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实施企业梯次培育工程,实施企业贯标推进工程;七是汇聚优势资源,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加强基础信息资源和服务平台建设;八是加强人才培养,构建和谐知识产权文化,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重大宣传活动,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九是发挥省会优势,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充分利用各城市资源优势,共建服务平台,数据相互开放,人才共同培养,区域联合执法,实现了辐射带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联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