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建博士后工作站 博士后来就业最高补20万

09.09.2016  10:06
  日前,济南市人社局发布“济南市博士后工作站建设行动计划”,提出了博士后来济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其中,博士后人员在济南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合同或所创办的企业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将可获得10万元、20万元留济补贴。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3年后力争达成30家

  “行动计划”中,重点扩大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规模。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举足轻重。因此,在选择建站的领域时,将重点在资源环境、新能源、现代农业开发与应用、新材料、电子信息、现代生物等领域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除新开发领域外,还将积极支持济南市基础产业、优势产业和重点支柱产业领域内的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科研开发型事业单位、高新技术开发园区,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值得注意的是,承担或参加“863”、“973”等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将优先推荐申请设站。对于新获批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最高30万元的资金扶持。

  据统计,目前济南市共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2家,“行动计划”将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站数总数达到30家。

  为进一步增强中小型企业活力、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对于具有较强科技、经济实力和良好发展前景但暂不具备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经济技术、高新技术开发区,可申请设立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新获批设立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给予最高10万元的资金扶持。力争3年左右时间,使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达到8家。

  济南首次设立市级博士后工作站

  在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同时,济南市将首次探索设立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工作站。申请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工作站有何“硬条件”?济南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建有市级以上研发和技术中心,承担国家或省、市重大科研项目,与高校、科研院所有紧密合作的单位可优先申请设立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工作站。新获批设立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工作站的,给予最高5万元的资金扶持。未来3年,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工作站将达到20家。

  本次“行动计划”对于建站获批升级的实践基地给予了大力资金支持。其中,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工作站经批准成为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再给予5万元建站资助。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经批准成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再给予20万元建站资助。新入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的博士后,按其在站从事科研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在站博士后人员获批国家、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的,给予配套资助。对每年遴选的市级优秀博士后创新项目,分等级给予资助。按照省里有关规定,有条件的博士后工作站可独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当然,对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也将有“优胜劣汰”。对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规模较大、人才结构合理、科技成果突出、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工作站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管理不善、评估不合格以及设站2年以上仍未开展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工作的工作站,视情况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