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调整 济南成Ⅰ型大城市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原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进行了调整,明确了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
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
《通知》明确,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据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3年底,济南市常住户籍人口为681.4万人,6个市辖区常住户籍人口约为433万人。按照新的标准,济南属于Ⅰ型大城市。
新标准有四点重要调整
与原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相比,新标准有四点重要调整:一是城市类型由四类变为五类,增设了超大城市。二是将小城市和大城市分别划分为两档,细分小城市主要为满足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细分大城市主要是实施人口分类管理的需要。三是人口规模的上下限普遍提高。小城市人口上限由20万提高到50万,中等城市的上下限分别由20万、50万提高到50万、100万,大城市的上下限分别由50万、100万提高到100万、500万,特大城市下限由100万提高到500万。四是将统计口径界定为城区常住人口。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按2010年人口数据特大城市有10个
新城市标准意味着目前全国大多数城市将面临“降级”。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截至2010年,城区人口1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有140个,按照旧的标准,都是特大城市。而按照新标准,特大城市是指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按照2010年的数据就只有10个。粗略统计,在新标准之下,仍能维持特大城市“身份”的仅有武汉、东莞、佛山、成都、南京、沈阳、西安、杭州、哈尔滨、苏州10个城市。上海、北京、重庆、深圳、广州、天津则晋升为超大城市。
据了解,特大城市在被限制人口规模的同时,也往往会有相应的政策扶持,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等方面也会得到政策倾斜。
此次调整之后,大量原本享受特大城市待遇的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将退出特大城市阵营。为了重新获得原有的政策扶持,这些城市很有可能在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方面加大力度,及早重返特大城市行列。 (综合新华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