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拟建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政府平台
济南将搭建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政府平台。10日,《济南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和《济南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交易规则(试行)》发布征求意见稿。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人员解释,这两个文件的出台意味着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二级市场的交易、出租、抵押有了规范,有了政策支持,政府也将搭建统一的市场交易平台,使得交易过程既透明又顺畅。
根据政策,政府将在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现有不动产登记机构基础上,搭建城乡统一的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设置交易事项办理窗口,汇集土地二级市场交易信息,为交易各方提供良好的交易场所和“一站式”便捷服务。交易平台与济南市不动产登记系统等建立接口,实现数据共享。
在交易程序环节,建立“信息发布-达成意向-签订合同-交易监管”的交易流程。交易双方可通过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发布和获取市场信息;可自行协商交易,也可委托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公开交易;达成一致意向后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一并转移。涉及到房地产转让的,按照房地产转让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房地产转让相关手续。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原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与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建设用地使用年限为原出让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以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在使用年期内参照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有关规定;转让后,可保留为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或直接变更为出让方式。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需经依法批准。土地用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符合规划的,可不补缴土地出让价款,持资产划转批准文件办理转移登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由受让方依法依规补缴土地出让价款;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原则上由市、县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收回。
办法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价格低于标定地价20%以上的,市、县人民政府可行使优先购买权,收购后纳入政府土地储备,保障市场平稳发展;建设用地使用权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份额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将已出租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 责任编辑:秦来玲 ]欢迎下载新华网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