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整治生活噪音污染 广场舞声音过大最高罚一千

29.07.2015  18:09

  

  29日下午,济南公安召开整治生活噪音专项行动部署会。从8月1日起,济南市公安机关将在全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生活噪音污染集中整治工作,切实消除城区生活噪音污染。

  根据通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法招揽顾客;不得在医院、学校、机关、住宅等区域使用高音喇叭;不得在城区街道、公园等公共场所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不得在城区午间(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6:00)高声喊叫或从事货物装卸、生产加工等活动,干扰周围居民正常休息生活。对有上述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予以纠正、制止和批评教育,警告后不改正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山东省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处一百元以上至一千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广场舞等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济南警方共接到噪音污染报警12267起,其中舜华路派出所、北园派出所、东风派出所和姚家派出所接到类似警情最多。对身边的噪音污染行为,居民可拨打110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