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查办非法集资案111起 上万人被骗涉案金额7亿
去年以来,针对井喷式的投资担保公司“跑路”情况,济南警方共查办投资类公司非法集资案件111起,涉及群众1万余人,涉案金额7亿余元,采取强制措施247人,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28日下午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济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负责人还首次通报了投资担保理财类公司犯罪的六大特点。
去年12月份济南连续发生的投资担保理财类公司非法集资案件,发案公司多为河南伊川籍人员开办。此类公司犯罪手段是先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合法外衣”后,超范围经营,假借为实体企业融资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面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其吸收的资金实际被转移,并未投向实体企业。
目前,济南警方共查办投资类公司非法集资案件111起,涉及群众1万余人,涉案金额7亿余元,采取强制措施247人,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针对已“跑路”的投资担保公司,济南市公安局组织各公安分局和有关警种成立了3个抓捕组,多次赴全国各地抓捕逃犯,目前已抓获126人。
据警方介绍,目前济南尚有几千家投资担保理财类公司注册经营,前期公安机关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使此类公司非法集资得到遏制,今年以来没有新的“跑路”情况发生,但非法集资隐患仍然存在。
典型案例
“80后”开公司创业 非法吸储上百万被查
杜某是一名“80后”,在准备筹划人生二次创业时,他注册了一家投资担保公司。本来公司许可的是建材销售和投资咨询业务,可杜某却搞起了非法集资。
为掩人耳目,杜某在外地找了一家合作公司签订了用款协议,谎称合作公司需要100万元项目启动资金,桦栋公司所征集的资金完全用于合作公司的投资。“利息高、礼品吸引眼球、客户经理口舌如簧,投资项目资料无懈可击,先后有50余群众将钱投给了杜某的公司。”民警说。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该公司不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金融业务许可。公司所吸纳的投资者资金确实有部分汇往合同中所写的外地某公司,但经核实公司账目,这部分资金仅占总吸收资金的30%不到,其余的钱仍然留在桦栋公司的账面上,桦栋公司转而用这部分资金放高利贷,收取高额利润回报。
民警表示,杜某其行为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放高利贷回款失败或者资金链断裂,公司经营者很有可能“跑路”。
目前,嫌疑人已被取保候审,警方已经停止了该公司的所有业务,经过核查和对公司银行账户的整理,共追缴赃款136.9万元。 (记者陈彦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