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深化社区矫正"四方联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近年来,济南市社区矫正工作围绕问题抓源头整治,通过制度设计和流程再造,形成了法检公司“四方联动”执法新模式,有效破解了社区矫正执法衔接不畅问题,维护了国家刑事执行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社会平安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完善“四方联动”议事协调机构
济南市根据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社区矫正法》对社区矫正委员会、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职责作出的相关规定,及时总结提升原有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机制成效,在市县两级普遍设立由政法委书记任主任、法检公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的社区矫正委员会,健全完善委员会和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机制,做到“议事有去处、联络有专人”,确保“四方联动”执法衔接顺畅。
健全“四方联动”协调联动制度
立足疫情防控新形势,联合法检公在全国首家出台《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衔接配合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社会调查、“不见面”衔接管理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获得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认可。立足解决执法衔接新情况新问题,在全省率先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监狱和社区矫正工作 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意见》,专条规定健全完善法检公司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协调协作工作机制,推动严格依法依规抓好社区矫正对象衔接及监管矫正工作,同时为推进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建立大数据中心和社区矫正信息库、建设政法各部门刑罚执行“区块链”等奠定政策基础。
优化“四方联动”数据互通机制
抓住数据信息互通这个“智慧矫正”的牛鼻子,推进实现法检公司监管数据实时共享和畅通对接,解决部门间信息孤岛问题。设立“智慧矫正”专项经费,配套制定按社区矫正对象人数核算的经费保障管理机制,完善社区矫正监管指挥系统,全面应用“在矫通”信息化核查设备,对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依法实施电子腕带监管,定位核查精度由手机定位的100米提升至10米,实现“7+24”全时段监管。利用远程视频督查系统,借助视频、网络等信息化装置,强化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衔接配合管理全过程法律监督。推进信息化核查与政法委“雪亮工程”、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系统、公安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等的有效对接,健全“电子围栏”设置,在车站、机场等位置增加约束报警设置,加强联合电子定位巡查,严控社区矫正对象违规离济外出。
强化“四方联动”执法监督检查
依法强化检察机关专责监督,深化检司协调配合“十大机制”,推动检察院依托市县(区)镇(街道)三级社区矫正检察官联络办公室落实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职责,推动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工作向常态化检察监督转移,推进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向共同推进全程规范化协同关系转变。依法强化“四方联动”系统内部的执法监督,在社区矫正委员会的统筹协调和指导下,在政法委的牵头组织和有力支持下,依托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社区矫正专责部门,并通过专案交流、交叉检查、联合执法等机制,突出社区矫正适用、收监、重点人口管控等关键环节,深入推进各部门间履职与监督的制度化、常态化,截至目前累计发现整改问题60余项,有力提升“四方联动”监管效能。
通过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深化济南市社区矫正“四方联动”执法模式,进一步擦亮了济南社区矫正品牌,为加快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济南经验。截至2020年10月底,该市年列管社区矫正对象6056名,在矫3292名,重新犯罪率低于0.1%。通过畅通部门间信息推送和信息共享,实现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全市社区矫正对象无一例脱管、漏管,零再犯罪、零疫情。
[ 编辑:庞黎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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