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游泳场所专项检查覆盖广

21.08.2015  09:39

  为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省体育局《关于切实做好群众游泳健身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经营高危险体育项目场所行政许可管理工作,规范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暨游泳场所经营安全监管,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促进体育市场健康发展,结合暑期游泳场所开放特点,济南市体育局日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部分县(市)区体育(教体)局开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证管理工作及部分游泳场所进行了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各县(市)区体育部门全面初查、复查,市级体育部门抽查的方式进行。主要检查内容:县(市)区体育部门行政许可组织机构建设、执法人员配备、制度建设、日常监管、许可和监管工作流程、许可与日常监管档案等;游泳场所的救生设施及配备情况;各项应急预案和各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教练员、救生员的资格,数量及在岗情况;消毒剂的存放及使用管理。

  本次抽检,整体情况良好。各县(市)区体育部门高度重视,依法建立健全了许可与监管组织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建立了监管工作制度,履行了日常监管职责,保障广大市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各经营游泳项目场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完善游泳场馆各项设施和岗位责任制度,配备具有合格资质的教练员、救生人员,经营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经营环境和服务水平大幅提升。检查中对部分存在问题的场馆,指出了存在问题,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目前,济南市已经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的室内外泳池共57家,其中历下25所、市中6所、槐荫3所、天桥7所、历城5所、章丘6所、长清2所、济阳1所、商河2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