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烧烤治理拟设红线 拟划定三类控制区(图)
13.05.2016 13:32
本文来源: 半岛网
来源: s.news.bandao.cn
生活日报5月12日讯(记者 杨璐 施雪琼) 治理烧烤又要出“大招”,12日上午,济南市政府召开全市烧烤治理专题推进工作会。会上公布了济南市烧烤治理办法(审议稿),对今年夏季烧烤治理提出明确要求,设定了红线,确保烧烤经营有序规范。
露天烧烤投诉环比上升53%
据了解,目前济南市有960余家经营业户基本达到了“烧烤炉具进屋、油烟达标排放、经营规范有序、便民不扰民”的整治和管理要求,但是仍有140余家存在露天烧烤、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未按照规定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这部分业户存在的违规占道经营、油烟污染、噪声扰民等问题,给市民的正常生活和市容秩序造成了极大影响。
根据12345、16039热线统计,3月份露天烧烤及油烟扰民投诉案件共计1229件,其中露天烧烤494件、油烟扰民735件;4月份露天烧烤及油烟扰民投诉案件共计1953件,其中露天烧烤755件、油烟扰民1198件。4月比3月投诉环比上升59%,其中露天烧烤环比上升53%、油烟扰民上升63%。
办法规定,济南市将加强对中心城区范围内的72个街道办事处烧烤治理的考核考评力度,形成多部门联合考核机制,对整治措施到位的予以奖励,对整治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和诫勉谈话。
办法拟明确与烧烤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的责任分工,提出商务、城管(执法)、食药监、环保、卫生、工商等职能部门应将烧烤经营的监督管理纳入日常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监管职责,不得以未办理相关许可证照为由,拒不履行监管职责。
烧烤经营拟实行登记制
针对济南市烧烤治理办法(审议稿),会议提出尽快推进该办法的颁布实施,为全市烧烤整治和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和政策支持。记者了解到,该办法拟制定20条,明确烧烤治理责任主体和经营检查标准。
其中办法拟明确提出,烧烤经营单位和个人应依法取得食药监、工商等职能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本市城区范围内进行烧烤经营。烧烤经营拟实行登记制,烧烤经营信息的登记以各街办镇为单位建立统一的台账,进行统一编号。
所有烧烤经营活动必须采用无烟烧烤并配备油烟净化处理设备,有效的控烟、防尘、烧烤炉具应符合山东省地方标准《环境友好型产品技术要求无烟烧烤炉》(DB/37T2669-2015)的规定,使用机制木炭,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同时,办法拟规定,不得采用高音喇叭、落地灯具、大型霓虹灯等招揽顾客。
全市拟划定三类控制区
办法拟根据市区不同区域划分为严禁区、严控区和疏导区,确定不同的管理标准和要求。
其中严禁区为国控标准点和省控标准点周边500米范围内区域;城市公园、窗口部位、公共广场、绿地、居民小区;不含商业裙楼的住宅楼、未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与居民住宅楼等环境敏感目标水平间距小于9米的场所设为严禁区。严禁区内全面禁止任何形式的烧烤经营活动。
本文来源: 半岛网
13.05.2016 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