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惠及更多群众

02.08.2021  16:46

  “买了电动车就有牌,不用多跑车管所,很方便!”近日,在济南市天桥区某电动车销售点,市民朱女士刚刚购置了一辆新电动自行车,对于购车服务十分满意。“现在电动车都要挂牌了,我看这家提供带牌的服务,还送头盔,整体服务很专业,就定了这辆车。

  经过走访多家电动车销售门店,笔者发现像朱女士这样“痛快”买车的不在少数。在采访时,不少销售点工作人员表示:“带牌销售”确实对销量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消费者少跑手续,不少人买完就骑走了”。各销售点提供的标准服务和现场监督,从源头上杜绝无牌车和超标车上路的可能性,实现道路安全的法律效果和销售企业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带牌销售”惠及群众

  自2020年9月18日开始试点工作以来,济南市共分3批授权66家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进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为群众提供购车、挂牌一条龙服务。

  笔者看到,所有电动自行车销售点均为统一管理,现场统一悬挂制式牌匾,工作人员着统一工装、佩戴统一样式工作证。据工作人员表示,每个销售点都有统一规划登记、填表、宣传等服务区域,为购车消费者赠送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头盔,提供机打发票和CCC认证的合格证。据了解,近10个月的时间,济南全市“带牌销售”服务点共登记38065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赠送安全头盔41296个,进行交通教育安全教育4.5万多人次,发放“电动自行车文明骑行倡议书”4.7万多份。

   黑名单”促进行业自律

  根据前期工作实际和便民服务新特点,济南市车管所制定了“黑名单制度”,清理违规销售企业。济南市车管所、辖区交警大队抽调专人组成市、县两级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小组,实现对“带牌销售”服务点数据质量的网上抽查,以及产品质量及头盔、发票的现场督导,确保群众放心购买,舒心骑行。

  自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工作开展以来,济南市共抽查15732笔业务,占总量的41.33%,现场检查4251次。抽查中发现,有6家“带牌销售”企业(明细附后)存在销售违规产品、涉嫌伪造合格证、不按规定赠送头盔、发票不落实实名制、违规登记等问题,济南市车管所立即对以上服务点列入“黑名单”,取消“带牌销售”资质,收回号牌、牌匾、马甲、工作证等物品,并责令其不得再以“带牌销售”企业向群众宣传。

   上门”为企业精准服务

  对符合国家标准且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实行“带牌销售”,是济南市车管所在交管“放管服”改革中推出的一项便民举措,使广大群众购车挂牌一步到位,享受“一站式”贴心服务。同时,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济南市车管所以提升窗口单位服务水平为宗旨,对于需要大批量挂牌的企业,开展“上门服务”工作。

  今年6月,国家电网为全省各地区的巡线员订购了6000余辆电动自行车,需要紧急办理挂牌,尽快投入使用。因数量较大,为减少人员聚集、节约企业时间成本,国家电网到济南市车管所提出申请。济南市车管所经过积极研究,制定了专门的挂牌“套餐”,将6276辆电动自行车在半月内全部登记完成,如期为巡线员的出行提供安全保障。

   打造更有温度的泉城慢行交通风景线

  为更好地确保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工作有序推进,扩大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半径,对新申请企业制定新的服务监管措施,济南市车管所抽调8名业务骨干组成审核小组,对于全市新申请的97家销售企业进行资料审核、现场检查、培训考试等一系列工作,新增14家符合标准的销售企业,授予登记权限,让“带牌销售”工作继续为群众提供高品质服务。

  同时,围绕“温馨服务创满意”主题活动,济南市车管所还设计了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服务公示栏、群众满意度调查表、头盔收到条,对挂牌工作要求及标准进行再明确,将在全巿“带牌销售”企业进行推广,以便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打造更有温度的泉城慢行交通风景线。(完)

[ 编辑:张建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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