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男子贩毒获利450元 被判刑一年罚款五千元
21.10.2014 21:28
本文来源: 中国山东网
中国山东网10月21日讯 (记者 孙杰 通讯员 谢书波)“80后”本是风华正茂的年纪,可由于无业,济南男子东某心里打起了贩毒的歪念头。他从外地将毒品带回济南,先后非法获利450元。近日,济南历城法院以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东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4年1月20日前后的一天20时许,被告人东某(男,济南人,1984年出生)在其住处附近西北方向一个胡同内,以450元价格卖给李某毒品2小包,重0.7克;五六天后的一天15时许,被告人东某在其住处门口,以400元价格卖给李某毒品1包,重0.7克。被告人东某两次贩卖毒品共计1.4克,非法获利450元。
2月19日,被告人东某在住处被抓获时,侦查人员当场从他挎包内查获白色晶体状毒品11小包、粉红色药片状毒品(麻古)8粒。经鉴定,11包白色晶体、8粒药片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毒品共计11.768克(晶体总净重11.1克,粉红色药片总净重0.668克)。
最终,被告人东某因犯贩卖毒品罪和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处以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的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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