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积极推进轻微事故快处快赔
近年来,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深化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作为治理交通拥堵和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切入点,坚持社会责任共担,执法与服务并行和科技创新,积极探索创新快处快赔工作模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今年以来,济南市适用快处快赔处理交通事故占总接警数的80.09%,同比增加21.96%,符合快处快赔条件的轻微事故快处率达99%。
坚持社会责任共担,多部门推动新政出台
济南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开展之初,济南交管部门充分开展调研工作,对轻微事故区域特点、事故类型、自主快撤比例、事故责任划分等进行全面分析,并通过电话访问等方式征求广大市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初步确定了“规定区域、规定时段”交警和保险公司免除现场勘查、当事人自主快撤快赔的实施意见。
由于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新办法中“规定时间、规定区域”交警和保险公司免除现场勘查环节颠覆了常规,成为争议的焦点问题。为此,济南交管部门多次牵头召开协调会,强调社会责任的承担和“人民交通人民管”的理念,并到山东保监局、济南市保险行业协会积极进行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于2015年10月1日起对去年4月1日实施的《济南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将免除交警、保险公司到现场勘查的时段扩大到7时至20时。
快处新办法的实施不仅仅是疏堵保畅、服务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一次传播文明交通理念、助推城市文明建设的有利契机。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召开了媒体见面会,深入讲解快处新办法,并组织民警深入机关、专业运输单位、学校进行宣讲,及时更新驾校快处快赔考试内容,利用辖区电子显示屏、商场车站、短信平台等多种渠道切实提高快处新办法的社会认知度。印制了100万张《快速处理实施办法》宣传卡片,通过各业务窗口以及停车场、加油站、酒店、商场等渠道向群众发放。
坚持科技创新,推出快处快赔工作模式
9月24日,济南市民李先生驾车在市区与他人发生刮擦事故,由于损失不大,他将事故现场拍摄照片后,通过自己关注的“济南交警”微信平台上传,便与对方迅速撤离了现场,一起到快处快赔大厅进行处理。“现在确实方便了,不用再等交警、保险公司人员到场,节约了我们大量时间。”李先生说。
在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办法的过程中,济南交警强化科技创新,多措并举,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方便。
他们依托济南民生警务平台推出智能手机道路交通事故快处服务APP系统。当事人根据系统提示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后,即可撤除现场,由各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根据照片确认事故责任,并通过系统推送事故责任信息告知当事人。对财产损失超过交强险赔付额度的事故,交管部门在当事人上传驾驶证、行驶证照片等相关证据后,将制作好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直接发到当事人的手机或邮箱,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
同时,他们依托各大队指挥中心开发建设了快处快赔短信告知平台。接到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各大队指挥中心使用短信告知平台,向当事人发送事故短信,告知各方当事人相关规定和流程,指导其及时撤除现场,规范填写相关信息后互发至对方手机,确保后续理赔流程的顺利完成。
为强化新媒体应用,他们依托“济南交警”微信平台推出事故快处微信系统。当事人按照流程对事故现场拍照后上传事故快处微信系统,到快处快赔大厅进行处理,大厅的驻点民警和保险公司登入系统后台查看事故照片证据,作为定责和定损的依据,方便事故处理及后续的保险理赔工作。
坚持执法与服务并行,强化快处工作机制保障
实施“快处办法”,既要规范驾驶人的行为,强调其社会责任,更要提高公安交警的执法水平,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实施过程中,济南交警依法对拒不执行快处办法的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并扣留车辆按一般程序处理,确保驾驶人能自觉实现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撤。同时,建立保险企业快速理赔诚信档案,对违反诚信规定的保险企业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并通过调整各业务网点入驻的保险企业名单等形式,督促保险企业落实快处快赔责任。他们还建立了电话回访机制,对适宜快处的交通事故主动联系当事人了解事故处理情况,对自觉遵守新办法的驾驶人,交管部门做出服务承诺,对后续理赔等发生纠纷的实施跟踪保障,必要时实行上门服务,彻底解除了群众的后顾之忧。同时,警方落实电话指导机制、电话回访机制、宣传机制、处罚机制及对后续理赔等发生纠纷跟踪保障、上门服务机制,制定《实施办法工作规范》,加强快处新办法内部培训,指导基层单位做好新办法实施工作。
为方便群众办理业务,济南交管部门完善快处快赔中心建设,目前已在市区建设了4个快赔中心,每个快赔中心配两名民警,负责事故责任认定工作,严格规范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和操作流程,方便群众办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