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纳入京津冀“气质圈”

18.07.2016  19:09

  记者从环保部网站了解到,环保部日前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下发了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函,要求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等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按照京津冀试行的统一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组织开展预案修订,2016年10月底前完成修订发布工作。这意味着济南等城市将迎来更加严格的预警分级标准,重污染天气预警门槛有望进一步降低。

  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份起,京津冀地级及以上城市试行统一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其中北京、天津、唐山、保定、廊坊、沧州率先实施。统一后的标准可谓“严苛”:预测AQI日均值>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启动蓝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启动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AQI日均值>300的情况时,启动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时,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启动红色预警。

  今年3月7日,山东发布实施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蓝色预警,但重污染天气预警门槛依然较京津冀6市标准偏高。例如启动红色预警,山东启动门槛为“当预测未来1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时(AQI=500),发布红色预警”,也就是说,只有预测“气质爆表”时才会启动;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不一定非得气质“爆表”才启动红色预警,当预测值持续一定天数的重度污染时就会启动红色预警。

  根据环保部要求,济南等城市将按照京津冀试行的统一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来修订预案。这意味着济南等城市的预警标准将进一步趋向严格,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和启动应急响应的门槛也将进一步降低。

作者:许凯   网络编辑:庄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