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代表支招济南老旧小区改造:从补齐管理短板入手
山东省政协第十一届五次会议群众代表柳毓富
中国山东网2月7日讯 (记者 马文文) 山东省政协第十一届五次会议群众代表柳毓富,是济南市政府12345的一名督办员,还是市民巡访团的成员,因为工作需要,经常深入济南的一些社区进行巡访和督办,对城市老旧小区管理不到位、环境脏乱差的现象有比较客观的了解。
柳毓富告诉记者,目前,济南市区的各类小区基本分为三种情况:一种是开放式小区,由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城管、环卫等部门进行联合整治和管理的,管理比较到位。;一种是高档小区,业主缴纳一定数额的物业费,委托小区物业来负责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很到位。第三种情况,便是八九十年代所建设的一些单位宿舍,这些宿舍随着原单位的经营不善、濒临破产,或者是自身不能很好地担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等原因,导致这些单位宿舍私搭乱建、脏乱差等现象突出,应有的公共设施也不到位。而这些老旧小区多集中在城市的中心位置,使城市整体形象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柳毓富认为,这些老旧小区所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小区内大多缺少专人进行日常清扫和环境维护,小区内普遍存在私搭乱建、侵占消防通道现象,道路、污水井盖等公共设施损坏严重等。究其问题的根源,主要是没有规范通畅的管理渠道。原来所属单位要么力不从心,要么推脱责任,个别单位即使设立了物业部门,也形同虚设,办事处、居委会则因这类小区有所谓的“产权单位”而不便和不愿插手管理;环卫、城管等部门只管做好份内工作,不会涉及其它。这些单位宿舍由于历史原因,没有自己独立的业主委员会,不能依法维护业主自身的合法权益。
针对这些问题,柳毓富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她认为,各级政府部门应对八九十年代的老旧小区进行集中的突击检查,做好综合整治工作。对那些因企业破产而入不敷出的“僵尸物业”进行集中整治和彻底根治,对确无条件对本单位宿舍进行物业管理的,统一交由当地办事处、居委会承接物业管理工作,并由办事处、居委会收取住户一定数额的物业费,同时采取购买社会公共服务的形式雇佣环卫工人,对小区环境做好日常清洁和维护工作。
柳毓富认为,应该严格按照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16年10月13日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等规定,对济南市区内存在问题的违章建筑统一进行登记造册,并结合济南市委市政府拆违拆临、建绿透绿以及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对单位宿舍的各类违章建筑进行逐一拆除。对于这类违建绝对不能宽容和姑息,也绝对不能为了极少数人的私人利益,侵占和剥夺了绝大多数市民的公共利益。
此外,柳毓富还建议,要有市政等相关部门对这些老旧小区的道路和污水井盖进行定期维修和维护,对此政府可以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经调查落实,道路确实需要改造提升,污水管道确实需要维修维护的,要在第一时间进行落实,坚决杜绝和制止因工作玩忽职守、互相推诿扯皮而导致的安全事故。
作者:马文文 编辑:王翼莉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