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警方捣毁一非法经营工业火碱水团伙

22.10.2015  19:15

人民网济南10月21日电(陈心同)今天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获悉,近期,济南市公安局民警破获了一起非法经营工业火碱水案件。这起案件中,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先后捣毁犯罪窝点2处,抓获以宋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嫌疑人5人,查扣库存的工业火碱水10余吨、工业火碱30余公斤,账本40余册,涉案金额13万余元。

8月初,济南市市中区公安分局陡沟派出所民警通过日常走访,获取“陡沟办事处仁里村某民房内,有人涉嫌非法制售用于泡发海参的工业火碱水”的线索。济南市局食药环犯罪侦查支队、市中公安分局食药环侦部门与相关派出所随即对此展开调查。

经过十余天的细致侦查,济南市市中区警方于8月18日上午11时许,对陡沟办事处仁里村该犯罪窝点进行公开检查,现场发现工业用碱及一整套净水设备,控制在场嫌疑人孟某乙,同时从该团伙设置在海鲜市场的仓库内抓获嫌疑人于某某,查获用于盛装工业火碱水的大型储水罐及抽水泵。当天傍晚,办案民警在长清抓获嫌疑人杜某某。19日凌晨2时许,民警又在海鲜市场内将该窝点经营者宋某及其妻子孟某甲(女)抓获归案。

经查,自今年1月起,犯罪嫌疑人宋某、孟某甲夫妇为牟取非法利益,租用陡沟仁里村某民房和海鲜市场某仓库作为生产、储存场所,雇佣孟某乙(生产、销售)、杜某某(生产、销售)、于某某(销售)三人生产、销售泡发海参使用的工业火碱水,至案发时,该团伙已通过向部分不法商贩销售工业火碱水获利13万余元。

据了解,工业火碱又名烧碱或氢氧化钠,是强碱性化学物质。用其水溶液泡发海参或鲜虾仁等保鲜水产品后,可使水产品增重5-7倍,延长保质期3-5倍,兼有美化外观的效果。但因可能致癌,我国已明令禁止使用工业火碱水泡发水产品。目前,警方对涉案5名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对该团伙工业火碱水的去向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