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铁腕整治餐饮油烟污染

24.12.2014  16:11

  ◆本报记者王学鹏 通讯员陈培栋

  2015年元旦起,新改扩建餐饮服务单位必须落实环评制度;造成居民环境污染的餐饮经营户,一律给予5万以下罚款;违法失信业户将通过电视报纸公开曝光;杜绝违规露天烧烤摊点反弹……

  山东省济南市日前开展餐饮油烟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规露天烧烤和餐饮油烟污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污染反弹。

  路长负责露天烧烤监管

  餐饮油烟集中整治行动是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之一,整治行动主要针对两大块内容:餐饮油烟整治和露天烧烤整治。

  根据济南市政府相关文件,餐饮单位的油烟污染整治由市、区环保部门牵头,城管执法部门配合;对露天烧烤的整治,由城管执法部门牵头,环保、食药、工商等相关部门配合。

  济南市环保部门在整治餐饮油烟排放过程中,每月进行一次抽检,督促餐饮单位正常使用、安装高效的油烟设施,提高油烟设施的安装率,加强对油烟排放情况的抽测,督促达标排放,提高达标率。

  针对露天烧烤,济南市今年6月以来实行了路长负责制,明确了全市1690条道路的监管责任人。全市重点取缔违法占用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的露天烧烤摊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已安装但不达标排放的室内烧烤,以及噪声或油烟扰民的烧烤行为。对部分易反复的烧烤摊点采取“零容忍”态度,保持每日一巡查,发现一处查处一处。

  据统计,济南市露天烧烤大约1650余处,570余处加装了油烟净化设施,规范管理640余处,取缔了440余处。

  拒不安装净化设施依法处罚

  济南市规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新建、改建、扩建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环评制度,油烟净化设施与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12月底前,环保部门将同城管执法等部门,对全市3807家较大规模餐饮服务单位(项目)开展环评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对符合环评办理条件但未办理的、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不正常运行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限期整改;对逾期未能补办手续或完成整改的,依法从严处罚。

  济南市环保部门定期复查问题餐饮单位,对拒不安装或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填制《餐饮油烟污染案件移交单》移交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处罚。对建有6个以下基准灶头、需要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小微餐饮项目,全面进行环评和“三同时”检查,督促其进行限期整改。

  在落实大气污染“十大行动”过程中,济南将采取超常规手段,运用铁腕措施,对于违规行为实施最高上限重罚。

  根据《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对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对居民环境造成污染的,可以处5万以下罚款。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对不按要求办理环评手续的餐饮服务单位,处10万元罚款。

  济南市还将建立餐饮服务单位经营业户诚信体系,将油烟达标排放监管情况记入诚信档案,长效监管,避免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