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4名

01.07.2015  11:43

  中国山东网7月1日讯(记者张敏敏)济南市作为山东省确定的首批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城市之一,7月1日,济南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招聘公告,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4名。

  聘任制公务员是指机关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经中央或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以合同形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职、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此次招聘的聘任制公务员根据用人单位需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一些专业性强、能力素质要求高的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体现了聘任制公务员岗位的专业性、紧缺性和不可替代性的特点。

  具体职位包括:济南市发改委综合交通高级职员1名、发展规划研究高级职员1名;济南市商务局项目促进高级职员2名。

  应聘者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对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等6种情形的,不得参加应聘。

  具体岗位还有详细的专业资格条件,具体要求可通过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jnhrss.gov.cn)、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www.jndpc.gov.cn)、济南市商务局(http://www.jinanbusiness.gov.cn)查询。

  本次招聘工作由济南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统筹协调,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报名时间为7月20日9:00至8月10日16:00,报名采取邮寄及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进行考试测评。应聘者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考试测评原则上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分为笔试、面试、综合评价3个环节;对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则采用直接选聘的办法。根据考试测评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等情况,拟确定的聘任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任合同,确定聘任关系,明确聘任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以及相应待遇等,实行合同管理,按照国家政策实行协议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