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大视察全市《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

06.05.2016  11:46

  5月5日,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心光带领环保、水利、住建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一行,到兖州区、曲阜市视察水污染防治工作。 

  市人大视察组先后到兖州太阳纸业、曲阜尼山周庄及曲阜污水处理厂等地实地察看,了解企业生产及居民生活污水处理情况,并召开水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听取各部门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上的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 

  近年来,济宁市委、市政府把水污染防治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与“十一五”末相比,南四湖及13条入湖河流COD平均浓度下降39.4%,氨氮浓度下降69.7%。自2013年南水北调通水以来,南四湖13个入湖考核断面、湖内5处监测点位及南水北调输水沿线全部达到现规划水质目标,保证了南水北调一泓清水安全过境。 

  据了解,针对济宁地域特点及“治污”难题,济宁市在构建环保大格局,建立责任全覆盖管理网络的基础上,打造“治用保”升级版,积极探索北方河湖综合施治新路径。在立足济宁产业结构偏重的实际情况,探索出了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拉长治污工程链条、加严织密治理体系、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等新的治理模式,实现了从分散治污向系统治污、从侧重城市向城乡统筹、从满足达标治理到水生态建设的“三个转变”,建立了全流域、全过程、全覆盖局域北方河湖特点的深度治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