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水平

01.05.2015  00:55

 

济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2014年全年申领4979件,审验2012件,注销4014件。 一是重视年检审核。对全市所有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证件开展全面清理核实,对新办的执法人员进行了审核登记,对调离执法工作岗位人员的执法证件收回并予以注销。 二是规范使用管理。加大行政执法证件的保管、使用、验证、遗失等情况的监管力度,杜绝行政执法人员无证执法或用一般的工作证、上岗证、检查证或其他证件代替行政执法证执法的现象,保证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合法规范。 三是严格登记备案。国家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人员使用国家统一规定的行政执法证件的,由该行政机关报济宁市法制办备案。备案内容包括证件样本、颁证依据、持证人员、证件编号和适用范围。

四是加强执法培训。严格实行 “六统一”,即由济宁市法制办“统一组织、统一培训、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公布”,确保资格考试认证规范化、制度化。

(责任编辑: 信息采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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