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制定30项硬措施重拳整治大气污染
2016年,济宁在全省率先出台《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率先实现乡镇街道、化工园区空气质量智能化监测站全覆盖,大气治理网格化监管体系全面建立,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同比增加65天,居全省首位。今年,济宁市将在过去一年的基础上,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深化压煤、抑尘、控车、禁烧、增绿治理措施。针对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制定了30项大气污染防治硬措施。
燃煤治理:6月底前完成燃煤小锅炉“清零”
去年,济宁全市98台燃煤机组(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对5317台燃煤小锅炉进行了取缔或清洁能源改造。根据今年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6月底前,将完成燃煤小锅炉“清零”,实现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取缔和改造。同时,6月底前将完成1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9月底前完成所有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作为典型的煤炭资源型城市,济宁市的煤炭产能占全省的50 %,是煤炭消费大市。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济宁市煤炭使用量逐步增多,清洁能源供应逐步偏紧。为加大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控力度,从去年9月30日起,济宁市已取缔济宁主城区的散煤销售点,并禁止燃烧散煤。而今年10月底前,济宁市城区将实现无煤化,济宁主城区(外环路以内)和县(市)主城区天然气全面供应到户,实现所有煤炭“清零”。同时,10月底前济宁市将全面实施清洁煤炭替代。每个县(市、区)完成城乡结合部、乡镇驻地和农村等地区1万户以上以气代煤、以电代煤工程;未实行以气代煤、以电代煤工程的地区,全部实施清洁煤炭替代。
此外,去年济宁市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的意见》 中提出,计划到2017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比2012年减少127万吨。对此,济宁市将在2017年实现压减燃煤127万吨,新建用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20万人口以上县城实现热电联产全覆盖。年底主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9%,县(市、区)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60%。同时,12月底前完成燃煤窑炉污染治理,实现燃煤焦炉、窑炉等治理设施提标改造,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或取缔,加快推进焦化行业干熄焦改造。
机动车治理:9月底前全部供应国六标准汽柴油
为了控制机动车污染,济宁市将加大对高污染排放老旧车的监督管理力度,完成老旧车淘汰工作任务。加强对机动车环检机构的运行监管,全面安装车辆排污监控设备,并将于9月底前完成济宁城区10台(套)固定垂直式遥感监测设备,配备2台(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各县(市、区)要至少配备1台(套)移动式或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
6月底前,济宁市销售汽油的加油站将全部安装三次油气回收设施,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加油站,将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同时,为加强油品质量和车用尿素监督管理,6月底前济宁市辖区内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沿线的加油站点均须销售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车用尿素,9月底前将全部供应国六标准的汽柴油。
此外,济宁市将实施非道路机械污染防治,实施施工机械环保治理,开展港作船、流动机械设备、工程船舶、码头加注设施建设等港口应用清洁能源试点示范。同时,济宁市将加强重型柴油车辆管控,重型柴油车辆将加装后处理装置和实时诊断终端。济宁市还将提高新能源出租车比例,新增出租车全部更换为电动车或新能源汽车,电动车比例应达到一半以上。
企业治理:10月底前取缔全部违法“小散乱污”企业。此前,今年全市环保工作会议要求,全市各县市区要开展专项取缔行动,将“小散乱污”企业纳入网格化管理,10月底前务必完成全部取缔工作。针对这项工作,济宁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明确将依法依规取缔“小散乱污”企业,3月底前完成企业排查工作,6月底前完成一半以上取缔工作,10月底前全部完成取缔工作。值得注意的是,鲁抗等重污染企业将在年底前完成搬迁,济宁市基本完成建成区内及主要人口密集区周边石化、钢铁、化工、金属冶炼、水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
同时,6月底前,济宁市将完成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9月底前钢铁和炭素企业将执行特别排放限值,逾期不实施设施改造的,进行停产治理;10月底前,完成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并完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
此外,济宁市还将实施建材企业错峰生产,在冬季采暖期,水泥(含粉磨站)、铸造(不含电炉)、砖瓦窑、石灰窑、陶瓷窑等行业,除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将全部实施错峰生产。同时,济宁市将实施重点企业限产,在冬季采暖季,实施钢铁企业、铝工业、化工、炭素类企业限产;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全部停产。
预案修订:8月底前,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导则。去年,济宁市积极探索“互联网+环保”新型环境监管体系,推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与在线实时监控网络有机融合。今年,济宁市将继续完善市、县、乡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开展全市大气污染物源解析工作,提高污染来源识别、成因分析、控制方案定量化评估的综合能力。并加密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立全市科学统一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同时,济宁市将对高架源等全面安装废气自动监控设施,与环保部门联网,实时监控污染物排放情况,9月底实现企业烟气在线监管。
据悉,今年济宁市将统一扬尘污染治理标准,完善建筑工地、煤炭堆场、港口码头、道路交通、商品混凝土、非煤矿山开采、石材加工等9大类行业治污技术导则,对不按导则要求治理的,一律进行关停取缔。并将对济宁主城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煤场码头、道路保洁等开展无人机监管。
同时,今年济宁市将完成餐饮油烟整治,饮食服务经营场所要安装高效净化装置或明确油烟污染防治措施,保证净化装置运行率达到100%,实现油烟达标排放;实施城区禁烧限放,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室内烧烤也必须配备油烟净化设备; 建立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推行秸秆综合利用措施,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2%以上。
此外,今年8月底前济宁市将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导则,将应急减排措施细化到具体生产工序。同时,对应急响应期间企业限产、工地停工等措施落实不到位和超标排污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并依法严格处罚,对涉嫌环境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冯培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