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启动环境空气污染应急三级预案应对重污染天气

22.10.2015  09:08

  近日,济宁市受不利气象条件、区域污染传输等因素影响,污染物积累明显,市辖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超过200。

  市政府应急办紧急召集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环境监测站进行联合会商,经会商分析,预计未来3天内市辖区及周边有保持或加重的趋势,根据《济宁市环境空气污染应急预案》,决定自10月20日晚开始在任城区、兖州区、嘉祥县、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和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启动环境空气污染III级黄色预警。

  市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将对辖内部分火电、建材、造纸、化工、煤化等重污染行业实施限产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30%以上;主城区内燃煤工业锅炉在日常运行的基础上限产30%以上;有机废气和异味排放企业加强现场管理,强化收集和处置设施运行,进一步减少有机废气和异味排放;城市主城区禁行黄标车和渣土砂石运输车;城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焚烧及烧烤;道路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加强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规范化管理;停止可能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等作业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