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扎实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
04.11.2014 10:46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是重学习,深刻领会新《安全生产法》要领
迅速掀起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高潮。按照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释义和读本人手一套,推进全员学习、广泛学习、原原本本地学习。建立新《安全生产法》考试机制。把新《安全生产法》纳入考试科目,编制了党政领导干部和生产经营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两套试题,纳入济宁市安全生产考试系统题库,组织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及企业高管人员考试。举办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联合电视台组织举办全市新《安全生产法》电视知识竞赛,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有关企业各选派代表队参加。编发安全生产执法工具书。
二是重宣传,大力营造新《安全生产法》普法声势
举办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宣贯培训班。举办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及企业高管人员培训班,邀请参加新《安全生产法》修订工作的专家到班授课,深入解析新《安全生产法》法理法条和精神实质。组织新《安全生产法》巡回宣讲。组织成立新《安全生产法》巡回宣讲团,到全市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进行巡回授课。营造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舆论氛围。针对新《安全生产法》,作专题访谈栏目,播发宣传公益广告,在《济宁日报》开设学法专栏,群发普法短信。打造新《安全生产法》普法环境。组织利用电子显示屏、公交车体、宣传橱窗等宣传载体,在生产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城市主干道主桥梁、街道社区宣传新《安全生产法》重要条文和法律精神。
三是重贯彻执行,推动安全生产依法治安新进程
实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账单式管理。济宁市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界定的企业主体责任内容,分别制定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的两套工作表格,印发给全市生产经营单位。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到位。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采取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行政许可、执法检查等手段,加大对企业的检查力度,促使企业主体责任制的落实。实行严厉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将严格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规定,根据查明的事故性质和责任,实施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4.11.2014 10:46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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