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服务监督年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今年以来,济宁市按照省卫计委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卫生计生服务监督年活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鲁卫监督字[2015]5号),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持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深入扎实开展“深化打击非法行医、打击‘两非’”等五项专项治理活动,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
一、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为营造服务监督年活动的浓厚氛围,市卫生监督所深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舆论宣传活动。一是将信息和舆论宣传工作列为全年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要点,对全市卫生计生监督宣传通讯员和新闻发言人进行了专题培训。二是与该市主流新闻媒体加强沟通协调,在全市各级电视台进行“服务监督年活动”专题报道26次,在报刊刊登通讯36篇,分别在省、市、县三级互联网刊载信息通讯累计292次,编发专题信息简报13期。4月份,做客济宁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对“服务监督年活动”进行了专题介绍和宣传。
二、开展集中整治、务求显著实效。 一是开展深化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治理行动。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先后出动人员130人次,集中对城区38余家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开展一级以下医疗机构集中整治行动。6月份起,抽调医疗机构有关专家和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组成综合执法巡查组,对二级以上大中型医疗机构开展综合执法巡查。1月份起,集中力量,强力整治非法户外医疗广告。截止6月底,全市共清除、捣毁各类非法户外医疗广告3.9万余块(件)。自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治理行动以来,全市已检查各类医疗机构3025家,监督覆盖率达45%。查办案件317起,结案226起,取缔无证行医167家,停业整顿33家,没收非法所得11.7万元,罚款79.1万元,移交公安机关案件2件,追究刑事责任1人。二是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按照省教育、卫生计生、食药三部门文件要求,于4月中下旬组织开展了学校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卫生安全大检查,全市共抽查1030余处学校,对存在问题的140个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向教育部门通报。结合全省“三年水质提升工程”行动的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全市14家日供水千吨以上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了全面巡查,对水源水完成了前两个季度106项全分析检测,对城市市政供水的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完成了42项常规指标监督抽检。加强农村集中式供水的监督管理,全市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供水单位,监督覆盖率、卫生档案建档率达到了100%,对828家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监督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2000余条、责令限期改正700余家。今年以来,对分布济宁城区范围的9个品牌、30余家经营单位、300余台现制现售水机完成了第一轮20个经营单位、160台制售水机的监督抽检。三是结合大中型医疗机构综合巡查,强化落实消毒隔离措施。各级均将医疗机构消毒隔离、感染防控、医疗废物规范处置等作为巡查的重点内容之一,对发现的问题将集中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立案查处。加强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4月份组织召开了全市消毒产品监督管理会议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培训班,5月份,对大型经营消毒产品的单位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的监管,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集中处置率100%。大中型医疗机构综合执法巡查工作,将中心血站及临床用血机构的采供血依法执业、血液质量安全控制、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无偿献血返还政策落实情况等列为检查内容。目前已完成了对济宁市中心血站及部分大中型医疗机构共35家机构的检查工作。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全市采供血机构依法执业意识,进一步提高了依法执业水平,优化了全市供血行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