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林业局:实现2015年全面丰收、“十二五”完美收官
2015年是济宁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验收迎查之年、十二五林业改革发展收官之年和十三五发展谋划启动之年。今年以来,市林业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科学发展、争先进位”总基调和生态突破战略部署,坚持生态优先、民生为本的现代林业发展方向,以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为牵动,以林业10项重点工程为载体,以筑牢美丽济宁绿色生态屏障为目标,强化党建两个责任落实,创新林业发展思路举措,全面推进生态、富民、创新、法治、高效林业建设,着力做好造林、护林、活林、用林四篇文章,加快提升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水平,形成彰显特色、均衡发展的良好格局。截至目前,圆满完成年度和“十二五”各项任务目标,实现年度全面丰收、“十二五”完美收官。
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圆满成功。 作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牵头单位,2012年以来市林业局坚持重点突破与面上推进相结合,全力推进10项生态工程,全速加快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建设,全面缩减各项创模指标差距,精心做好验收迎查准备,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9方面42大项指标全部达标,2015年11月20日-23日,顺利通过全国绿化委员会专家组现场验收。三年累计实施重点绿化项目1194个,完成新造林72万亩,林木覆盖率达到 30.2%,比三年前提高4.92个百分点,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3%、比三年前提高3.78个百分点,山区森林覆盖率达到51.2%、比三年前提高5.4个百分点,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2.8%、比三年前提高2.3个百分点;乡镇建成区绿化率达到36.8%、村庄绿化率达到31.6%、镇村绿地广场建有率达到95%;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1个,省级森林城市、绿化模范县5个,省级园林城市5个,省市绿化模范镇村单位690余个;市、县、镇三级党政领导和市、县两级绿委成员单位全部建立绿化点,新建生态科普基地26处、党政绿化点831处,义务植树建卡率96.8%、尽责率91.3%。
2015年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全面实施城区绿化、山区绿化、平原绿化、水系绿化、镇村绿化、湿地保护修复等10项重点工程,经组织造林现场核查,完成新造林22.8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14%;全力推进美丽乡村绿化集中攻坚,加快推进村边林带化、农田林网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果化、隙地全绿化,完成村庄绿化4977个;森林湿地资源管理保护跃上新台阶,突出强化林地湿地征占管理,积极开展严打整治专项行动,着力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在全国全省森林火情高发的情况下,济宁市没有发生森林火灾,办理涉林案件610余起,实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作业面积258万亩,林地湿地等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加快苗木花卉发展调转和经济林品质提升,新育苗木花卉8.07万亩、新发展名特优新经济林11.26万亩,建成林下高效种植养殖示范基地30处、新发展林下经济面积26万亩,新增国家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1家、省级20家。
“十二五”规划目标圆满实现。 截止目前,全市有林地面积达到357万亩,比2010年增加87万亩,湿地保护面积达到228万亩,林木覆盖率达到 30.2%,比2010年提高3.2百分点;市级以上林业专业合作示范社、龙头企业达到343家,特色经济林达到121.7万亩、苗木花卉49.4万亩、林下经济78万亩,林业产业产值达到490亿元,比2010年增加165亿元;全市多年未发生大的森林火情和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市林业局连续四年荣获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先进单位、连续三年位列全省林业业务工作考核前三名。
机关形象得到全面提升。 始终坚持机关建设、业务发展两手抓、同推进,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要求贯穿于林业工作的全过程,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召开全市林业系统党的建设暨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会议,党组书记与党组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党总支书记签订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党总支书记与各支部书记签订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科室站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体党员干部书写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承诺书,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到管队伍必须管作风,抓业务必须抓廉政,建立起“党组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治本措施来抓,进一步完善了机关管理制度,修改完善了党组议事、局长会议、考勤请销假、会议培训、财务开支、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管理制度办法。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意见,严格落实《济宁市国家工作人员十个不准》,全面实行了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全体人员工作职责统一上墙、公开公示,岗位目标公开承诺、述职评议,考勤管理去向告知、每周通报,公务接待持单定点、注重节俭,公务用车不专车、不专用和定点维修加油、节假日停封,财务开支每月集中会审会签。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大力加强党内监督、行政监察监督;进一步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敞开大门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审计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听取对林业工作的批评和建议,圆满完成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办理任务,答复满意率、办理满意率均为100%。重视社会监督,积极参与市直部门公开接访、市长热线、政风行风热线等活动,解答社会关注热点问题,认真对待、及时处理群众反映问题。连续五年保持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5年被推荐为省级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