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济宁由于财政科技投入资金的分散和支持政策的不均衡,加上长期资源依赖的制约,造成传统企业创新欲望不强,转型动力不足。本着问题导向,济宁积极推动科技体制改革,在“放”的方面,遵循科研活动规律和特点,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在“管”的方面,规范资金管理,防止资金“跑冒滴漏”;在“服”的方面,精简检查评审、创新服务方式,为科研人员潜心从事科学研究营造良好环境;在“落”的方面,加强普惠性政策联合督导,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逐步形成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的科技计划体系,使科技计划更加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一、改进资金管理、优化资金配置。一是资金支持方向调整。进一步厘清市场和政府投入的边界,财政科技资金逐步淡化对竞争性领域的扶持,减少对企业点对点的无偿资助,重点支持支撑区域和全市创新发展的重大创新平台、高端科技人才和团队引进培育,切实改变以往“广撒芝麻盐”的方式。今年的市级科技专项资金预算中,重点加强对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公益性科技研发机构、大众创新万众创业载体、县域重点产业技术支持平台、现代农业园区及小微科技企业研发后补助等方面的支持,旨在改革以往科技资金重点不突出、使用效率低、公益性不明显等问题。二是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实现科技经费由事前投入向“后补助”、“奖励”、“绩效补助”等转变。同时,积极推进科技金融结合,采取贷款贴息、天使基金、知识产权质押等多种形式,为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支持。探索民营孵化器运作新途径,鼓励民间资本注入建设孵化器、加速器及公共服务平台,提高民间资本参与创新的积极性。三是建立项目储备。年初,对全市企事业单位及高校、科研院所进行2016年科技研发计划专项调研,筛选征集了一批反映济宁市科技创新的导向和产业转型的方向,并具有较强时效性和可操作性的计划项目,整理印发《2016年济宁市科技研发引导计划》。
二、加强资金监管、注重绩效评估。一是着力推进济宁中科先进技术研究院、省科学院济宁分院、中科院计算所济宁分所、如意国家纺纱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鲁南工研院等重点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在抓好硬件投入的同时,对成果产出、人才成本、运作绩效建立科学考评机制,成为资本、技术和智力等创新要素的汇集高地。2015年底,对重点支持平台开展统计调研和绩效评估,对投入产出悬殊过大,绩效考核持续不乐观的及时整改和调整政策,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浪费,确保科技平台在区域创新中发挥应有的效益和作用。目前,鲁南工研院先后引进高层次新创业团队29家,2015年度实现销售收入1.04亿元;济宁中科先进院建设有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与企业签署合作协议20余项,总金额1000余万元,辐射带动产值逾10亿元;惠普国家国际创新园与中国石油大学合作成立山东省云计算与大数据智能处理研究院;山东省创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法人已注册并开始运营;省科学院济宁分院加快建设。二是改进检查方式,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减少监管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联合财政、审计部门共同对承担的国家、省、市科技项目进行监督检查,针对监管薄弱环节,强化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责任,明晰各级项目主管部门职责,严肃违规问责纪律,确保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三是实施科技报告制度。2016年7月27日,举办“济宁市科技报告培训会”,将科技报告纳入科研管理全过程,有力地加强对财政资金科技投入产出的监督,保障社会公众对政府科研投入产出的知情权。更好地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促进资源开放共享,推进科研诚信建设,为全市科技计划和项目绩效评价、科技决策、科技创新提供重要的基础信息支撑。
三、转变职能、优化服务。一是制定出台《关于改革市属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管理制度的意见》,改革市属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制度,给科研院所和高校开展科研更大自主权,充分调动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研发投入培训。二是加大培训,7月12日,联合省科技厅、国税局、地税局等举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政策解读培训会,重点围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高企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创新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进行解读,并就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问题进行详细讲解。三是强化政府在推进创新中的服务作用,变科技政策条块分割为统筹部署、协调实施。转变政府职能,开展调研服务,加强政策法规、机制体制、战略规划等制度的顶层设计和宏观统筹,建立部门会商和协调制度,强化区域创新开放合作,制定市、县创新能力上下联动的考评制度,激发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
四、加强普惠性政策联合督导,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一是相继出台《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解放思想优化环境加快转型发展的意见(试行)》、《中共济宁市委关于强化创新驱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决定》等,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导向作用,对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研发平台、开展产学研合作、大型仪器共享等加大扶持激励,充分调动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引导企业科技投入比重大幅度提升。二是加大研发经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技术交易税收等普惠性政策落实力度,打通政策执行中的“堵点”,增强企业、科研人员改革的成就感和获得感。三是支持企业特别是一些传统龙头企业牵头实施产业目标明确的重大科技项目,鼓励企业承担国家和省、市各类科技计划;综合运用项目扶持、金融服务、平台支撑、政策激励等手段,增强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能力。四是加大宣传强度,营造鼓励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投融资环境、人才环境和服务支撑环境,使科技创新真正成为支撑济宁经济升级的内生驱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