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邹城购房奖励9个月发7000万 本月底将取消

20.12.2016  11:39
  齐鲁晚报济宁12月19日讯(记者黄广华于伟) 近日,邹城市发布《关于取消新购商品住房奖励的通知》,本月底将正式取消新购商品住房奖励。今年3月15日,邹城市在全省率先出台购房补贴新政,在邹城城区规划区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经适房除外),购房人可享每平米100元的奖励。

  通知指出,该市享受新购商品住房奖励政策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下午5时30分(以网签合同和缴款票据日期为准)。符合新购商品住房奖励条件的购房人,须在2017年1月25日前,持购房人身份证、网签的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缴款票据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购房奖励窗口登记。审核通过的,方可领取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