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邹城购房奖励9个月发7000万 本月底将取消
20.12.2016 11:39
本文来源: 半岛网
通知指出,该市享受新购商品住房奖励政策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下午5时30分(以网签合同和缴款票据日期为准)。符合新购商品住房奖励条件的购房人,须在2017年1月25日前,持购房人身份证、网签的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缴款票据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购房奖励窗口登记。审核通过的,方可领取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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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6 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