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济阳县环保局立足环保工作实际,着力打造“四个环保”。
一是推行政务公开,打造“阳光环保”。主动接受公众监督,自觉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同时制订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定期更新、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项制度,强化政务公开监督工作。
二是提高工作效率,打造“效率环保”。做到对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时限规定的,不能超过所承诺的规定时限;未规定办理时限的,按照高效便捷的原则,参照同类事项办理时限,合理确定承诺办理时限,努力为企业提供高效服务。
三是强化大局意识,打造“服务环保”。围绕环评审批、核发排污许可证等重点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完善服务制度和服务举措,把各项服务工作抓深、抓实、抓细。
四是规范执法行为,打造“法制环保”。严格禁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加强改善环境执法,依法征收排污费,坚持“教育先行,惩教并举”,突出以警示、教育和整改为主,杜绝以罚代管现象发生。行使好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避免环境行政处罚的随意性,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