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青全面放开本科毕业生落户限制

19.09.2015  08:04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等15部门联合出台《促进7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实施方案》,对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出安排部署。《方案》要求,我省要在5年内实现700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各市要在年底前出台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了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的原则,制定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数量目标、户籍制度改革目标和农业转移人口就业保障目标。

  在落户数量方面,《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实现7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并根据大中小不同规模的城镇,合理分解落户数量目标。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要求各市年底前出台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到2020年,建立起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在就业保障方面,每年对48.5万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和转岗培训16.5万人,创业培训10万人。在落户方面,要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因地制宜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地落户标准,济南、青岛要全面放开普通本科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不断提高大学专科、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和技术工人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

  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应按时足额缴存

  在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方案》明确,要充分考虑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需要,推进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2017年农民工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平等接受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分别达到80%和90%以上。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确保农民工同等享受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保障农民工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为农民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建立健全临时救助、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动态、适时调整低保标准。

  此外,为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带资进城能力,《方案》赋予并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地、宅基地更完整的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努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引导全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