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海上搜寻救助条例 遇险求救拨打12395
27日,《山东省海上搜寻救助条例》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7章57条,以保障海上遇险人员生命安全为第一要义,结合山东海上搜寻救助的工作实际,分别从搜寻救助组织、预警与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救援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规定。
27日,《山东省海上搜寻救助条例》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随后召开了相关新闻发布会。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石晓说,《条例》明确省海上搜救中心负责全省海上搜寻救助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省发展改革委、公安、财政、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和海事、海警、救助打捞等单位以及沿海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为省海上搜救中心的成员单位。
“海上突发事件具有不确定性。”石晓说,为确保搜救工作的上下联动,《条例》明确规定沿海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海上搜救中心;并明确海上搜救中心的具体职责;海上搜救中心各成员单位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和海上搜寻救助应急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海上搜寻救助工作的责任。
《条例》规定政府应当加快海上搜寻救助指挥平台信息化建设,推动气象、海洋、指挥、监测等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石晓还提到,应对海上突发事件时,除了专业的救援力量外,社会救援力量的协助与支持是不可或缺的资源。尤其是事故发生后,在专业的救援力量到达前,遇险人员附近的船舶、设施等的搜寻救助,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条例》明确规定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建立海上搜寻救助志愿者队伍,鼓励海上搜寻救助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具有海上搜寻救助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参与海上搜寻救助行动。另外,海上搜寻救助专业性极强,救援中应当坚持科学施救,《条例》规定海上搜救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海上搜寻救助专家咨询制度,聘请相关行业的专家或者专业技术人员,为海上搜寻救助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条例》还规定海上搜救中心设置并公开12395海上遇险求救专用电话,健全海上搜寻救助值班值守制度,保持二十四小时值守。同时对海上搜救中心成员单位相关值班制度作了规范;从事专业搜寻救助和被确定为搜寻救助力量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 值班和通信联络制度;船舶、设施、民用航空器以及从事海上活动的其他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在救援资金、人员待遇保障方面,《条例》规定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排海上搜寻救助应急保障资金和海上搜寻救助奖励、补偿、演习、培训等资金,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鼓励单位和个人向海上搜寻救助事业提供物资、资金支持和捐赠;被确定为海上搜寻救助力量的单位的相关人员在参加海上搜寻救助行动,或者参加海上搜救中心组织的演习、演练和业务培训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吴军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