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我国将加强南沙岛礁及附近海域保护

22.07.2015  12:00

  记者从国家海洋局获悉:目前,南海现有的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开发、科研以及海上航行安全等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不足,为此,国家海洋局着手制定规划,加强南沙岛礁及其附近海域的保护、开发利用以及相关管理活动,提升南海地区海上公共服务能力。

  南沙海区远离大陆,航线密集,渔业资源丰富。由于过度捕捞生物资源现象长期存在,海上溢油等船舶污染事故时有发生,一些珍稀生物资源数量急剧下降。与此同时,基础设施缺乏,公共服务能力严重不足,致使应急处置能力与救助及时性差。

  据介绍,我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等多个相关国际公约的缔约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我国有义务在南沙相关岛礁上建立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依托岛礁开展海洋科研、海岛保护、生态建设、岛礁科学综合研究等方面的科研和国际合作,进一步为南海周边各国和地区提供高质量的海上公共服务。

  国家海洋局有关专家介绍,为加强南沙岛礁及其附近海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期间,国家海洋局将继续加强相关方面的工作,切实提高南沙岛礁及其附近海域的保护、利用与管理水平,主要包括:

  ——提升岛礁服务水平。坚持建设和保护并重,坚持集中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和严格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理念开展建设,加强相关海域海岛生态环境监测和保护,保护生态环境和海岛生态群落。

  ——保障生态环境健康。建立海洋科研中心,建设南海相关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技术研究与示范基地;建设海洋生物标本馆和基因库,开展岛礁物种登记;建设岛礁生态监测站、岛礁海洋测点及岛礁海洋环境监测站等资源环境监测设施,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监测预警和岛礁地质安全评估;健全溢油有效应急机制,提升区域溢油风险管控能力。

  ——加强海洋观测预报。建立海洋观测中心,布局海洋观测与预警网络,开展海洋环境要素监测,建设南海海洋数据服务中心,为南海周边各国及过往船只提供精准、及时的海洋环境数据服务。建设通信导航基础设施,为渔业生产和海上商贸提供多元优质的通讯和导航服务。建设中转补给保障基地,为过往船舶提供避风补给等保障服务。

  ——推进生态化能源利用。打造我国和南海周边国家开展深海科研合作的集成平台,开展海洋可再生能源的勘察与评估,因地制宜,推动海上风电、热带岛屿潮汐发电、波浪能和海洋生物质能等海洋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与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