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实施近一年 淄博工商为市民挽回损失逾千万

04.03.2015  11:55
2014年,时逢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近一年,过去一年,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有了明显提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主动维权、并积极举证。记者从淄博市工商局获悉,去年,在淄博市委、市政府和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淄博市消费环境进一步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