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费 我做主”滨州市普法办积极开展3.15消费者维权日法制宣传活动

14.03.2016  11:55

        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3月12日,由滨州市消费者协会牵头,滨州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联合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住建局等多家政府职能部门和公共事业、大型服务企业在滨州市影剧院广场举办了以“新消费 我做主”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

        滨州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充分发挥法治宣传职能作用,选派普法骨干组成普法志愿队,设置普法宣传台和法律援助点,现场为群众解答公证、法律援助等咨询220余人次,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合法同》、《食品安全法》、《法律援助条例》、《如何办理公证》等各类宣传资料1800余份,有效引导消费者明白消费、科学消费,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参加活动的其他单位工作人员还对本单位缴获的伪劣产品如香烟、洗发水、化妆品、食品、饮料等进行真假商品辨别讲解,并现场解答买到假货如何维权、假货造成的危害如何处理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并现场受理投诉。现场群众前来参观、咨询络绎不绝,纷纷表示这次活动受益匪浅,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才能真正保障自己的权益。

        通过这次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和培养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有力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了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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